首页 > 财经 > > 正文

洗车店加盟项目

2022-03-13 15:43:43    来源:人民法治网   

 
打赏

罗老师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了公司的“智能洗车”项目,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罗老师交了22万的加盟费,按照公司选址租用了店面。AUO未能按合同完成店铺的品牌装修后,延迟了几个月的开店时间,损失了数万元的租赁费和代理费。   

因此,罗先生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加盟费并赔偿租赁费、代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5万元。   

经审理,法院决定支持罗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罗老师诉称

2018年底,罗先生与签订《智能洗车行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罗先生为单店合伙人,以门店加盟的方式与合作经营“智能洗车”项目。   

根据协议,罗先生先向支付项目合作费,负责提供店铺选址、装修、设备安装等服务。签订协议后,罗先生支付项目合作费22万元,承诺一个月内完成店铺选址,罗先生租下后一个月内完成装修及设备安装。   

AUO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选址工作用了近四个月才完成。因罗先生已支付加盟费,为维持合作关系,仍按选址租用该房屋,并支付租金、押金及中介费。然而,AUO还没有完成房子的装修,这导致洗车场推迟开业。   

因合作无法继续,罗先生与达成《协议》,约定于2019年底前退还罗先生已支付的合作款并承担部分房屋租金及中介费,但一直未支付,罗先生遂诉至法院。   

被告AUO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审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罗老师与签订的洗车合作协议及后续的退款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合同义务。按照双方的约定,应履行合同义务,向罗先生返还相应款项,并赔偿损失。目前,AUO未按承诺还款构成违约,应立即支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罗先生要求返还项目合作费22万元、房屋租金及代理费3.5万元。证据充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经法院依法传唤,AUO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的,视为AUO公司放弃了辩护权、举证权和质证权,但不影响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的陈述]   

本案中,罗先生投资的“智能洗车”项目后,因违约导致开店延期。然而,罗先生毫不犹豫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与谈判,达成了退出协议。诉讼中,法院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撤诉协议支持了罗先生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罗先生积极维权的方式值得肯定。   

在此提醒投资者,在签订投资特许经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以及合同义务履行期限的约定。投资者履行合同义务后,应当及时督促对方履行迟延履行,并保留协商和督促履行的相关证据。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就投资款返还、损失赔偿等事项积极协商达成退出协议,避免在后续诉讼过程中因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及其实际损失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来源:人民法治网   

[责任编辑:editor]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