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新的工作机制描绘的数字农业和农村发展蓝图。针对不断变化的现实,《行动计划》做了一定的要求。比如,根据第三条基本原则,提出“坚持数字乡村和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设计和协同实施。”
城乡一体化设计、协同实施,有助于两大发展体系要素互换、资源共享,发挥后发优势,推动数字乡村跨越式发展。长期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主导地位所带来的家庭到户、承包到户的农村经济模式,产生了各干各的、难以协调的弊端。对此,《行动指南》明确提出,要发展数字农村,推动高质量农业发展,推进智慧农业现代农村建设。
针对这种情况,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团队对相关农村进行了一定的调研,发现绝大多数农村还不能完全应用智慧农业,只有少数农村可以因地制宜,借助城乡一体化城市,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利用无人机、传感器、软件来耕田。经过一番讨论,团队成员提出了实施智能农业的理由。第一,互联网需要一定的资金和人才,所以和当地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二是长期合同管理模式下,机械化难以实施。如果要建设数字村,大部分农村采用小规模机械化等。
同时,虽然绝大多数农村地区还不能完全应用智能农业装备,但农民普遍具有“会用,学会用”的思想。所以我会积极接受喷灌滴管,新技术教学会等培训。
在互联网盛行的背景下,大数据提供的便利快捷、省时省力,为现代农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需要继续探索互联网的深度,打造数字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