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诚信企业树评选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维护诚信企业树评选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街发展大厦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信用建设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98。
2.请将您的意见传真至:0471-6659192。
3.通过电子邮件将您的意见发送给nmgxycjh@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马
电话:0471-6659368
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