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马女士在余杭良渚买了一套书库。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今年7月31日,但马女士说,她看了地下室后,决定拒绝收房。
马女士买了那叠良渚融信水木兰轩。她的房子在一楼和二楼,有一个地下室。马女士说,其实在建楼的时候,就有业主发现了问题。
马女士:“有些业主就是想了解工程进度,
马女士说的是地下室。交房时实测层高为3米,但她说这和当时的销售宣传以及样板房里看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马:“那时候我们在就意外地发现,我们这个房子只有3米的层高了,整个风格和现在完全不同。我们看完那本觉得很好,看样板间的时候,就是5.8米层高.买下后,我心里做了很多想法,就是我们的地下室会怎么布置,这里那里放什么,才买的房子.所有的想法都被(打破了)。”
马女士提供了参观样板间时拍摄的视频。她说,视频中说话的人就是当时带他们参观的销售人员。
t-align: justify">马女士提供的视频:“接下来我们来地下室,交房的时候地下室是毛坯的,我们现在是做了装修效果,地下室层高特别高,有5.8米,所以设计师在做的时候,这里是隔了两层,这块空间保留了5.8的挑高高度。”
视频中的人的确提到了层高5.8米,并且视频中样板房的地下室做了夹层。
马女士:“据融信的人说,是因为他们工程的人和销售,沟通失误了,销售没有得到这个信息(也就是说原本规划就是3米层高,但是销售传达给你们是5.8米,是这个意思吗)融信是这么说,我们并不知道是不是。”
融信方面是不是真的存在沟通失误?跟实际交付相比,样板房的地下室层高是否有所夸大?针对马女士的问题,融信浙江区域集团客户关系中心表示,沐水澜轩项目是按规划报建施工的,房屋交付与销售合同附图一致,接下来会继续做好沟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