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W)北京时间3月29日,据报道,美国司法部批准一项反垄断立法,新法将禁止亚马逊和谷歌等大型数字平台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置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之上的行为,此举标志着拜登政府首次全面支持反垄断措施。
司法部负责立法事务的代理助理检察长皮特·希恩(Peter Hyun)在发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两党领导人的一封信中表示:“司法部认为具有主导地位的平台的出现,并且对开放市场和竞争构成了威胁,对消费者、企业、创新、复原力、全球竞争力和我们的民主都构成了风险。”
这封信表达了对《美国创新和线上选择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的支持,参议院的司法小组在今年1月份以两党投票的方式批准了该法案,以及在众议院进行的类似立法。
亚马逊、Alphabet旗下的谷歌、苹果和其他一些大型科技企业反对这项立法,称它将使提供受欢迎的服务变得更加困难。该法案的反对者还表示,电子市场、搜索引擎和应用商店从其作品的受欢迎程度中获利是公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