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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1.内涵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区分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是法律规则的上位概念。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规范可表现为具体得的法律条文,也可以体现在法律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当中。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机构的形式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相应后果的行为规范。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组成。
3.具体适用不同。法律规范包含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两个甚至多个原则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而不构成冲突和矛盾;法律规则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
二、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构不成法律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连,缺一不可。
三、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