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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称,从2024年起,多个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
《方案》将艺术类专业分为“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专业进行省级统考。结束后,按上一年度各招生专业类别本科录取人数的一定倍数分科类划定省级统考合格线。
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2024年,将取消考生跨类报考,考生需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及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但在同一科类中,考生可以兼报多个方向。
《方案》对文化成绩作出要求。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湖南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