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老工业基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解放思想,统筹协调,正确处理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城市经济与乡镇经济、所有制结构调整与民间创业机制、技术结构与就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与投资结构调整等关系,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
新兴产业由于资金、知识和技术密集程度较高,市场需求大,劳动生产率高,利润率高,因而发展速度快,竞争力强。传统产业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竞争力较弱。吉林省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集中在长春、吉林等重点地区,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由于地区间存在区位、科技、信息、交通等资源和环境差别,以及产业特点和效益差别,在新一轮发展中差距有可能继续拉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不是简单的取代、淘汰关系,在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二者可以互为补充、并行发展。老工业基地振兴也是一种扬弃,关键是如何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如何改造和发展传统产业。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这个问题,有利于调动多个地区、多个产业的积极性,防止脱离实际,超越科技和生产力水平,上那些干不了、也干不好的项目,避免丢掉经过改造可以形成优势的项目。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重点地区与一般地区,不只是竞争对手,也是协作伙伴,可以统筹协调,通过地区间、产业间的协作和配套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城市经济与乡镇经济的关系
合理进行生产力布局,优化城乡工业结构,对于振兴老工业基地十分重要。城市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工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吉林省大城市不多,中心城市规模小,城市经济实力不强,辐射能力较弱。应加快城市电力、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保障和法制建设,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使之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投资的热土。城市是振兴工业的策源地,城镇是发展工业的扩散地。应引导大中城市、大企业集团拉长产业链,引领县域工业,并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一般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乡镇扩散,促进社会资本、人才、技术向乡镇扩散,推动农村人口非农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县域经济应以农牧业、特产业、矿业资源、土地以及劳动力充足的优势为基础,发展特色经济,培育龙头企业和绿色品牌。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均衡增长,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所有制结构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对生产力发展又有巨大的反作用,调整所有制结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内在要求。2002年,吉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拥有资产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2.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6个百分点。一方面,国有经济比重偏高,股份制企业国有资本“一股独大”,资源配置不合理,人浮于事,财力、物力浪费,机构重迭,机制不活,动力不足;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民间创业缺少人才、技术、资金,形不成民间创业的社会氛围。老工业基地必须加快调整所有制结构,破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更新创业观念,以调动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加快调整所有制结构,一方面应发挥老工业基地的优势,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应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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