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义至今想不通:自己自费建设浮桥是造福村民的好事,也没有强制收费,避免了不少涉水过河溺亡悲剧的发生,为什么却被判了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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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桥初心——
家中东岸有田90亩,为方便儿子种地
村民因涉水溺亡时有发生,其中不少亲友
黄德义家住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洮儿河西岸的振林村,原为当地某小学的教师。据他介绍,他们家世世代代在河边种地,因此“摆渡”与他们家息息相关,“我们家有家训,不论百姓是否有钱,要过河也必须摆渡。”
上世纪90年代,黄德义的大哥和三哥想继续从事摆渡行业,他便出资4000元打造了三条铁船,将其连在一起,“尽管可以实现摆渡,但摆渡不仅耗时耗力,摆渡的人和车也很有限。”不少村民为了方便,都选择涉水过河,但这也存在很多的危险,“2014年前,因涉水渡河而溺亡的人时有发生,其中有不少是我的亲友,这其中有我的学生、同学、表舅等等。”
关于建桥是否与溺亡的亲友有关?黄德义说,“建设这座浮桥,不仅是出于公心,也基于我家的实际需要。”他的父亲曾在洮儿河的东岸开垦,加上其从村民手中承包等,已有90亩荒地,他的儿子需要每天过河对岸种地,因此他认为这座桥他必须得建。为此,他拿出了家中的2万元积蓄,从亲友处借款6万元,并贷款数万元,打造了一座由13条铁皮船焊接的浮桥,“宽1.5米,长7.5米,把船横着用木板连起来搭成固定的浮桥,水面宽就多用几条,窄就少用几条,随时跟着水面宽窄调整。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吧。”
收费缘由——
维修桥面、两岸土路及雇人看护等均需开支,“我认为自己没挣啥钱”
同时段洮儿河约有26座浮桥,不少桥起步收费10元
黄德义说,由于家中有“不论百姓是否有钱,要过河也必须摆渡”的家训,因此尽管计划每次过河会收5元至10元不等,但这并非强制收费,“都是熟人,咋问人主动要钱呀?附近村民基本不用交钱,有时不好意思了也会给几块钱。一天大约能收几百元,具体多少我没算过。”
黄德义说,之所以收钱,更多的是希望收回成本。由于浮桥不像混凝土桥,它总会出现桥面板子断裂等问题,因此他总需要雇人看护桥面,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不算人力,维护的费用每年都在1万元左右。”另外,由于浮桥联结两岸的道路都是土路,每逢下暴雨路面就会坑坑洼洼,他便需要维修路面等,维修得花七八千元,“我认为我建这座浮桥,根本没挣啥钱,这些收入基本都用在了浮桥的维护。”
“洮儿河也不止我一家搭建了浮桥。”黄德义回忆,2014年,水利部门告诉他,洮儿河大约有26座浮桥,这些浮桥都是村民自己搭建的。他走访后发现,这些桥收费起步至少10元,“如果没有这些桥,村民想过河就非常困难,需要绕道附近的镇西大桥,少的30多公里,多了则需绕行70多公里。”
交款始末——
“交不了5万元交1万元,不然桥就得拆了”,3次交款均为现金
2018年水利部门要求拆桥,提出捐赠但被拒绝
2015年九十月份,黄德义收到了一张由洮南市水利局出具的罚款文书,让他缴纳5万元罚款,“这笔钱我肯定拿不出,所以没有交。我打听了一下,洮儿河上的桥都收到了这份罚款文书,但大家也都没有交。”后来,水利部门一名董姓负责人找到他,称交不了5万元就交1万元,不然桥就得拆,“我觉得1万元还能承受,就同意了,这笔钱最后是我哥交了。”后来,他听说没有交钱的桥,都被拆除了。
2016年,水利部门再次找到黄德义家里,最后亲戚交了这笔费用,“这笔钱好像是我侄子交的,后来我把这笔钱给他补上了,每次交钱都会在水利部门签字。”2017年,因为家里人都觉得这座桥不挣钱,故都拒绝交钱,于是水利部门的董某找到了他所就职的学校,“我当时没钱,便借了亲戚1万元给了他们。”黄德义补充道,要求交5万元时,水利部门的董某提供的是一个银行卡号,但交1万元时,董某收的都是现金,因此他没有转账记录。
黄德义说,2018年,洮儿河没什么水,往来人员都可以从河床通过,因此基本不需要通过浮桥过河。水利部门的董某找到他,让尽快拆桥,“我问交钱能否不拆?对方说交钱也得拆。我问她,把桥给国家能不能不拆,因为汛期肯定还有,拆了村民过河肯定不方便,对方回复称必须拆。”当年10月,他和亲戚花费数小时,拆除了这座浮桥。
追究刑责——
时隔4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法院认定收取过路费5万余元构成犯罪
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黄德义刑事拘留,此后他的三哥以及多位亲属被采取刑事措施。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
根据洮南市法院2019年12月31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德义伙同亲友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挑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黄姓两人帮其收费。2014年冬,黄德义出资并组织其亲戚等数人,在该处河道私自建固定桥,后来在该桥旁边建彩钢房和地秤。此后至2018年10月,由黄德义组织排班并规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期间,因非法建桥被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三次,但黄德义等人继续强行收费直至该桥被强制拆除。共计收费人民币52950元,诉讼中,已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黄德义等人光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挑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上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过桥费,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均为缓刑。
上诉维权——
因判刑罪丢掉教师工作,多次申请上诉但均被驳回
媒体介入后,白城市中院已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
“我和亲戚几乎都被判了刑,这件事对我的生活影响巨大。”黄德义说,2020年2月,他收到了洮南市教育局的解聘通知,丢掉了自己教师的工作,从此只能以打零工维持生计。后来,因为不服法院判决,他多次提起上诉,但法院均未受理。
根据洮南市法院今年3月21日出具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本院经审理认为,你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今年6月,红星新闻报道了此事,引发网络关注。黄德义说,6月中旬,白城市中院联系他,让他去提交再审申请书。6月16日,他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
7月2日,黄德义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受理落款时间为6月26日。
7月8日,白城市中院官方公众号发文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退还“退赃”——
村民拿回2万元“退赃”又选择退还
“他没想到谎言会带给我们家这么大灾难”
据红星新闻报道,在洮南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被黄德义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根据黄德义和村民李某某的说法,这笔钱经法院给李某某后,又被李某某退给了黄德义。李某某说,“黄德义被判后,过了几个月我收到了两万块钱。收到这笔钱后,我左思右想觉得不合适,就找到了黄德义家,把这钱又退了回去。”他还说,“黄德义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对此,黄德义解释道,公检法认定李某某给他交了2万元,但李某某的超市是2016年11月开业的,浮桥是2018年九十月拆除的,“他即便天天来回过桥,近两年的时间也仅需7000元左右,20000元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呢?”他被判刑罪后,李某某找到了他,将这笔钱退还了,并一再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他说自己不应该听信办案机关的诱导,没想到自己的谎言会带给我们家如此大的灾难……”
拆桥之后——
村民陷入“迷茫”,曾去田里10多分钟,如今来回7小时
为不绕行70公里涉水渡河“差点送命”
拆桥之后又有村民因涉水渡河溺亡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附近村民张某某说,“我们是当地人,对水况比较熟悉,知道哪里水深哪里水浅,就直接开着拖拉机从水浅的地方过,如果赶上汛期河水猛涨,那就不行了。后来,黄德义修了浮桥,我们去河对岸种地就方便多了。”2018年浮桥被拆后,他再去河对岸种地,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来回路上的时间就得7个小时;有桥时,十几分钟就到地里了,不说时间,就是油钱也搭不起。”对此,当地多位村民向记者称,现在去河对岸种地确实要多绕行70公里。
张某某说,他也曾试图继续种地,但有一次他和爱人准备过河除草的时候,湍急的河流差点将两人冲倒淹死,两人拼命爬上岸后,便决定将地承包出去。3垧地一年能收入五六万元,而包出去只能收入2万元。“一来一回差了三万,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个小数目。”
对此,黄德义说,这座桥是利己利人的好事,但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认同。浮桥在架设期间,他没听说过有人溺亡,但拆除后至今,已听说有多名村民因涉水渡河溺亡。
村干部证实——
浮桥建成前与拆除后有涉水渡河村民溺亡
“村民遇到个急事,着急了就会涉水渡河”
7月8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洮儿河附近某村干部,他说,2014年前后,溺亡的人大都是在河里游玩等造成,因为村民们渡河大都通过摆渡进行,涉水渡河溺亡的人数比较少,但肯定存在,“河东河西横渡才需要几分钟,有时村民遇到急事了,四轮车又没有普及,村民们往往会选择涉水渡河。期间,遇到水深的地方,水性好的可能还能脱险,水性差的就可能会被冲走。”
该村干部说,黄德义算是最早一批搭浮桥的人,这些浮桥建设后,不仅便利了周围的村民,也基本没出过溺亡的事故,“大家驾车、开摩托车等,基本都能过桥,短短十多分钟的路程。要是绕路,那至少得数小时。”2018年前后,因为有人投诉这些桥收费,所以慢慢都拆除了,但村民们其实也不是很方便,“即便今天有四轮车,绕路百十公里的,真要有急事要办,一天也办不完。”这些年,大家都知道浮桥没了,所以很多人都不走了,但还是偶然会有溺亡的人,还有人是以为浮桥还在,结果开车掉进了河里,“我都至少参与过四五起打捞。”
谈及浮桥收费。该村干部说,如果走有关部门审批建桥,审批的程序很漫长,但村民的出行便利需求是常态化需要的,黄德义他们建的浮桥,肯定是便利大家的,“大家都能算明白账。三五元油钱能解决的问题,为啥非得百八十元油费呢?”
另一名“桥主”发声——
维护费每年有时两三万元,没钱维护时大家集体出力
主要为自己家方便,没办法强制收费
7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一名“桥主”,他说,他是在黄德义建桥后,也搭建了一座浮桥。之所以建设这座桥,主要也是为了方便自己家里使用,“田在河对岸,天天绕路根本不是办法。”但是,搭建浮桥后,不允许别的村民过也是不现实的,“人家对岸也有地,你不让人家过,人家堵在那里,你也没办法。所以说,所谓强制收钱是很困难的,基本都是让赶紧过去,避免拥堵。”
对于本地村民的态度,该“桥主”表示,一座浮桥的维护成本并不低,尤其是在汛期时段,每次几乎就是数千元到1万元不等,有时一两万都有,“有时候自己花钱多了,自己填不起了,也会有村民一起出资,帮个忙等。”大伙对岸都有地,浮桥修好了,大伙出行、办事都很方便,“人和人毕竟不一样,任何时候都有自私的人,不愿意支付过桥的费用,我也没法去追究。”2019年前后,水利部门称搭这些桥是违规的,他也就拆了这座桥。
有关部门回应——
交通运输部门称“暂无振林村附近洮儿河上建桥规划”
水利部门对“收费”一事表示不清楚,称建桥事宜正在研究
据红星新闻6月12日报道,记者就当地是否有修桥规划等采访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时,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还没有在振林村附近洮儿河上修建桥梁的规划。”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记者联系洮南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复,关于黄德义所说的“水利部门收费”一事的情况,他需要再去确定一下。“水利局让他交费这个事我不清楚,得再去确定一下。”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询问,没有桥导致来往居民行动不便造成了渡河安全事故怎么办?该工作人员说,“他搭浮桥才有安全事故。现在河里有水,谁也不傻,就从河里走。他修的桥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他在河道里私自建桥违反规定。”洮儿河涉及到两个市,因此建浮桥不是洮南一个市的事,“目前我们市政府也在联合水利交通、白城市、区政府正在协商积极推进建桥这个事,现在领导层正在研究,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建,啥时候能建完。”
关于水利部门3次收取黄德义1万元现金的缘由与法律依据;是否清楚浮桥建设前后村民溺亡人数;浮桥拆除后附近村民行动不便如何解决等问题。7月8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洮南市水利局,但电话无人接听。
随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洮南市政府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黄德义相关的情况,他们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建议工作日再联系相关单位咨询。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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