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ST天马表示,申请人徐珠允智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然值得重新调整”为由,向泸州中院申请了公司重组。
接受采访的专家们认为,虽然现在词典改编很普遍,但各地的规则不同,所以必须制定全国性的统一规则。为了促进破产,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监管部门必须在制定和实施重组计划中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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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改组
面临四大问题
5月25日,*ST星破产改编被法院接受。根据公司公告,债权人于2021年8月16日向法院申请公司重组。也就是说,债权人提出破产后,到法院受理为止,需要282天。此前,2021年8月23日,法院已经开始了事前改编程序。
“改组后,大多数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回到了正轨,但只是解决了债务问题,经营仍然困难。此外,投资者没有履行资产注入等承诺,这也是影响重新调整效果的一大不确定因素。”郑智斌进一步说。
促进破产重组,真正发挥效果
3月31日,上海深圳交易所就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问题发布了自律指导方针,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组和信息披露,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郭力表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新规则实施了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的全过程规范,加强了事前重组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等进行了总体考虑和安排。另外,加强了信息公开和勤尽职调查要求,加强了对相关内幕交易活动的核查整顿。
加强投资者保护
可以改善“参与度”。
陈风主张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敦促上市公司充分真实准确地实施新装,二是监管部门要完善相关规则,规范投资者权益调整等。
郑智斌认为,加强信息公开只是一个方面,《指引》完善了信皮要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要提高股东的参与权。未来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在债务经营及资产处置相关方面提高股东的参与权。此外,监管当局还可以敦促投资者履行承诺,惩罚违约行为等,加强对上市公司重组的事后监督,加强对重组方案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