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基础和目标要求出发,作为新型城镇化道路的一种优选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以文旅特色县城为载体和基地、以文旅特色产业为主体的县域经济体系,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对完善县城旅游服务设施,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文化旅游专业功能县城等作出部署。
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政策导向。所谓“新型城镇化”,就是不同于传统单一工业化道路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即倡导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模式来实现城镇化目标。正如《意见》所指出的: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等条件,分类引导城镇发展方向,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构建特色县域经济体系。
《意见》强调,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意见》的发布,为新时期探索文化旅游专业功能县城建设、构建文化旅游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县域经济体系、走文旅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我国地域面积广大,地区之间在自然、地理、气候、区位、文化、历史、物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性很大,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特色,具有不同的城镇化发展基础,也为不同的城镇化发展方向提供了不同路径。
县城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的重要载体,在承载区域历史、传承地方文脉、集聚经济发展要素以及沟通内外、链接城乡、平衡差距等方面,往往起着关键性作用,是塑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的重要载体。因此,《意见》强调,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实际上,在40多年的现代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文旅特色非常显著、文旅产业比较发达、文旅功能相对齐全的县城,如阳朔、腾冲、凤凰、曲阜、蓬莱、平遥、大邑、康定、绩溪、安吉、婺源等。这些县城根据自身特色,逐步培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文旅产业结构体系、文旅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等,具备较强的文旅功能,并在县城文化特色营造、文化符号凝练、区域形象打造等方面,形成了比较显著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规模长期保持着持续、稳定增长。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推进是当前国家重要的政策导向。强化县城的载体作用和专业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要发挥县城集聚要素、整合资源和市场、连城带乡等方面的作用,打造整体的县域特色经济体系。
近年来,随着旅游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我国各地已经成功打造旅游强县和以县域为载体的优秀旅游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诸多品牌。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县域经济体由于其自然、环境、气候、物产、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具备了较好的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资源条件。
我国广大农村的特色农业、田园风光、村镇风貌、农耕文化、民风民俗等,都是发展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特色民宿、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
以县城为载体和基地,可以充分发挥县城的专业功能,对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及产业要素进行统筹整合,打造以县城为中心、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文旅产业体系,有助于形成全县文旅产业统一的产品体系、市场体系、品牌体系以及标准化体系、公共服务体系。
总之,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基础和目标要求出发,作为新型城镇化道路的一种优选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以文旅特色县城为载体和基地、以文旅特色产业为主体的县域经济体系,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