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W)当前,互联网信息接入数量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互联网交换中心作为信息通信中的“新基建”,逐步成为全球网间互联的关键基础设施,是国际互联网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一点接入、多点联通”的特点,互联网交换中心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互联互通环境,降低网络互联的复杂度和难度。根据国际上成熟的行业模式,互联网交换中心以接入企业占用交换平台的端口作为基础收费依据,这可以使互联网企业节省接入成本,推动互联网企业加强自身网络改造。
我国于2000年在北京、上海和广州部署建设国家级互联网交换中心。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国内互联网企业主要采用基础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实际接入数量有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的多元化应用已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国内互联网交换需求大幅提升。地方政府、通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助于形成合法合规、汇聚多方接入的“信息高地”,为多主体网间互联提供安全、低成本的渠道,推动企业从租用管线转为接入交换中心的模式,降低整体网络应用成本,推动国内网络建设模式与国际接轨。
2021年4月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正式挂牌,为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运营模式的建立提供了借鉴。本文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概念进行解读,分析国内具备互联网交换功能的其他类型基础设施,探索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规划路径选择,为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提供新思路。
【资料图】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概念
互联网由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网络互联形成,数据的存储、交换和分析是互联网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通行的网间互联方式包括互联网交换中心与骨干直联两种。其中,骨干直联适合大型网络间的对等互联,主要应用于基础运营商,适合大型网络向数目较少的中小网络提供转接服务。互联网交换中心是联通不同网络的集中交换平台,具有“一点接入,多点连通”的优势,能够实现多方互通,具备连接数量多、业务种类丰富、灵活扩展性强的特点。
互联网交换中心通过创建平台和协议,以联通其他网络进行信息传输。据PCH数据,截止到2019年9月,全球共有活跃互联网交换中心556个,连接134个国家和地区。全球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区域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欧洲的互联网交换中心数量较多。全球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国家分布情况如表2所示,美国因互联网企业众多,其互联网交换中心数量也较多。
目前,我国共有在用互联网交换中心8个。2000年,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成立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2020年,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正式启用。但由于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由通信基础运营企业运营,互联网交换中心难以有效发挥自身在互联网交换层面的作用,缺乏足够有效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交换,因此实际运营效果并不显著。
国内具备互联网交换功能的其他类型基础设施
企业根据自身业务和发展需求,可以打造属于自己的具备互联网交换功能的基础设施,主要运维费用包括交换中心内部连接费用、传输链路费用和接入费用等。然而,以企业内需求为主建设的互联网交换基础设施难以实现网间交换,部分功能受到一定限制。
基础运营商机楼及机房
基础运营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通过部署机楼、汇聚机房等,构筑骨干汇聚区、业务汇聚区、综合业务区等,形成环网,可分层、分级实现网内交换等功能。基础运营商机楼以自有物业为主,但机房以租赁为主。虽然租赁的模式可根据业务需求动态调整位置,但租赁模面临居民投诉、物业逼迁等风险。
企业数据中心/IDC机房
当互联网企业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后,为降低互联网交换成本、提高效率,可以利用已有的互联网通信管道和带宽资源,建立标准化的电信专业级机房,提供服务器托管、租赁等相关增值服务。互联网企业在充分考虑资金折现后的项目投资回收期,在内部收益大于成本的前提下,可规划建设适于自身需求和预期发展的数据中心,规模和形式均较为灵活。互联网企业数据中心以满足实际托管、租赁为主要需求,面向用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政务专网数据中心
政府部署的其他信息基础设施也包含互联网交换的功能,如政府主导建设用于智慧政务的数据中心(含超级计算中心等)。以云计算中心为例,其基于云计算技术,通过超级计算机等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对外提供云服务(包括SaaS、PaaS、DaaS、IaaS等),虽然云计算中心提供的是云服务,但也包含部分互联网交换功能。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规划路径选择
顶层设计与立项模式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顶层设计模式与当地经济、互联网运营需求等密切相关,企业建设具有互联网交换功能的基础设施可以参考3种模式,即“政府补贴”“共同运营”和“商业运营”。
“政府补贴”模式广泛应用于南美洲、非洲等地区,由政府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建设运营,其优势在于接入成员的接入成本相对较低,劣势在于运营管理结构较复杂。“共同运营”模式广泛应用于欧洲,通常采用协会、联盟或第三方公司合作管理的方式,由成员共同承担运营费用和管理职责,其优势在于联合信息通信行业企业运营以保持中立性,提升企业积极性,其劣势在于接入成员承担费用较高。“商业运营”模式主要应用于美国,通常通过专业公司建设运营,部分交换中心采取与数据中心运营相结合模式,接入成员仅具有使用权,不具有管理权。其优势在于可以实现业务增值,劣势在于接入成员的成本和地位存在差异化。
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参照目前正开展试点的新型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国资+私企”合作运营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发展模式。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服务主体包括互联网企业(含云服务商等),互联网交换中心涉及的信息通信资源与基础运营商密切相关,涉及业务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配合。因此,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建设过程中,需充分考虑互联网企业和基础运营企业的参与度。而且,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属于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采取“国资+私企”的模式,有助于保持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运营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科学布局与技术策略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科学布局需考虑在现有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基础上,评估地方互联网交换需求,为网民享受到优质的互联网服务提供支撑。同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布局应侧重于互联网企业聚集和需求旺盛的地区,对这类地区而言,如何通过统筹规划提高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利用效率是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部署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通过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合理布局,可以提升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
对于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提供的基础互联业务,应根据业务特性选择合理的结构层数,通过对等互联、多方互联、个体互联等模式进行技术提升。对等互联属于交换中心基础互联网业务的核心,是所有中心数据交换的基础。多方互联选择封闭用户组,采取多主体间结算模式。个体互联即在两个网络间直接交换。总之,采取多样化的互联业务模式,有助于应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互联网交换需求,提升互联网中心的使用效率。
市场策略与监管模式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市场策略应该以积极构建良好的网间互联生态为目标,交换中心的收费模式包括端口费、会员费、增值业务费等。其中,端口费指按照端口收取月、年租费;会员费指收取会员企业费用,以维持各项工作运转;增值费指互联网交换中心参与企业增值业务的盈利分成。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包括交换平台、综合管理与质量监测系统、安全保障平台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维护和监管应以政府主管部门为主。通过多层次监管,结合对交换中心内部和接入企业两部分的监测,有效提升监管效率。通过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运行,可有效提高政府在信息通信领域监管的效率。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监督管理包括网间质量管理、结算管理、安全管理和争议管理等部分,需确定监管办法,明确相关责任方职责和处理原则;审核接入企业资格,确保在技术能力、主体资质、业务范围等方面符合法规要求;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形成合理的结算价格;对照工信部的管理要求建立综合管理和监测系统。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的复杂性包括改变产业生态和企业需求多样化两方面。改变产业生态体现于对现有互联网交换模式的改造和升级,因此需协调各方诉求,在建设和运营中确保各方共同受益,达到政府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目标。企业需求多样化体现于因各企业的业务差异而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需求差异,因此需采取短周期、动态化、灵活化的市场策略和监管模式予以保障,有助于提升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应用效率。
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规划路径探索,有助于为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供支撑,推动国家“新基建”战略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