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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6 日消息,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通过该报正式公布,并拟于今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据报道,为破解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问题,《条例》提出创新产品准入制度,对于国家、地方尚未制定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者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开展先行先试。
主要内容包括:
●首次立法明确人工智能概念和产业边界
●建立面向产业的算力算法开放平台
●定期制定并发布人工智能场景需求清单
●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
此前,科技部等六部门 8 月 12 日公布了《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提升场景创新能力为方向,强化主体培育、加大应用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场景生态,加速人工智能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产业培育,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还提出围绕高水平科研活动打造重大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为解决数学、化学、地学、材料、生物和空间科学等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的新范式,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文献数据获取、实验预测、结果分析等方面作用,重点围绕新药创制、基因研究、生物育种研发、新材料研发、深空深海等领域,以需求为牵引谋划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融合人工智能模型算法和领域数据知识,实现重大科学问题和发现的研究突破。